发布时间:2013-03-12点击数:
海医教务〔2013〕14号
根据《“海南医学院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海医〔2011〕46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专家组、教师及学生组对各教学实验室进行了2次评比,评选出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为2012年度文明实验室。特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各教学应以“文明实验室”为榜样,努力工作,改进实验室工作作风,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提高实验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效率。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