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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及组织开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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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医教务〔2014〕8号)文件要求,我校各二级学院、部(系)、中心、实验室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申报工作,通过初评后共申报创新性实验项目93项,经过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43项(其中第41-43项为自筹项目,经费由临床学院负责)并按要求公示,现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为促进项目的高效、顺利开展,开题由学院组织。现将开题报告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会时间及地点

2014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二、开题报告要求

1.参加人员

(1)由学院成立开题答辩专家组,不少于5人。

(2)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组其他成员参加旁听,也可补充答辩内容。

(3)组织相关专业的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观摩,鼓励面向全校学生。

2.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海南医学院创新性实验项目开题报告”一式五份(见附件2),并于开题答辩前两天送交专家组成员审阅。

3.项目负责人要求用PPT介绍项目内容,用时不得少于5分钟,内容应侧重于项目的技术路线、创新与特色、计划与进度、经费预算等。答辩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请承担项目的学院认真组织开题报告会并组织项目负责人签署项目合同书,未通过者,须继续组织答辩,开题答辩通过后,将项目合同书、项目报告开题报告、开题答辩决议(见附件2,3, 4)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至教务部。

附件:1.海南医学院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

2.海南医学院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开题报告

3.海南医学院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评议书

4.海南医学院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