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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及组织开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2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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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医教务〔2014〕99号)文件要求,我校各教学单位、党总支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申报工作,通过初评后共申报创新性实验项目131项,经过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100项并按要求公示,现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在评审过程中,专家们就申报书的内容提出了专业意见,为促进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将专家意见反馈至各学院,请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对申报书进行认真修改,并组织开题报告。现将开题报告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会时间及地点

2015年3月10日至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二、开题报告要求

1.参加人员

(1)由学院成立开题答辩专家组,不少于5人。

(2)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组其他成员参加旁听,也可补充答辩内容。

(3)组织相关专业的一至三年级学生观摩,鼓励面向全校学生。

2.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海南医学院创新性实验项目开题报告”一式五份(见附件2),并于开题答辩前两天送交专家组成员审阅。

3.项目负责人要求用PPT介绍项目内容,用时不得少于5分钟,内容应侧重于项目的技术路线、计划与进度、可行性、经费预算等。答辩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4.各学院在组织开题报告过程中,需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内容及实施方案提出校级及国家级两个层面的专业意见,项目组需要进行认真修改,并提交《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二级学院严格审核,保证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质量,教务部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申报2015年“省创”及“国创”项目。

请承担项目的学院认真组织开题报告会并组织项目负责人签署项目合同书,未通过者,须继续组织答辩,开题答辩通过后,将修改后的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项目开题报告、开题答辩决议、推荐申报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3, 4,5)纸质及电子版一并于3月30日前报至教务部实践科张腾飞老师处。

附件:1.海南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

2.海南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报告

3.海南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议书

4.海南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5.推荐申报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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