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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2015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第二批项目开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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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及项目负责人:

为促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4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琼教高〔2016〕24号),各学院对承担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共50个)组织了开题报告会并根据学校二次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经研究,现同意“海南省精神病患者康复治疗现状分析及建议”等国家级4个,省级14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见附件)。经费额度按国家级项目2万元/项(含学校配套经费1万元/项),待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给予下拨剩余经费;省级项目按0-0.5万元/项给予支持。请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海医学 〔2013〕13号)文件要求做好课题的实施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海南医学院“2015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交项目承担学院,再由相关学院报送到教务部实践科张腾飞老师。

联系电话:31350918邮箱:75154820@qq.com

附件:1. 2015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批开题项目及经费支持额度一览表

2.海南医学院“2015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样本)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