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旭兵等19名学生作留级及留级试读处理的通知
根据《海南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经审核,金旭兵等5名学生达到留级条件,卢鸣扬等14名学生达到退学条件。
卢鸣扬等14名学生依据《海南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提出留级试读申请,经相关二级院系审查、学工部审核、教务部审批,同意卢鸣扬等14名学生的留级试读申请。
现决定对金旭兵等5名学生作留级处理,对卢鸣扬等14名学生作留级试读处理。
请以上19名学生于通知下达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到指定班级学习。
附件:2012-2013学年留级及留级试读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