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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育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2024年重点工作部署,结合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及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现决定于第12—16周开展本学期中期教育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分为二级单位自查和校级检查两个阶段。二级单位自查时间为第12—14周,校级检查时间为第15—16周。

二级单位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大纲、教案提要、PPT、档案管理、教研活动情况(各二级教学单位及教研室预讲、试讲、集体备课、教学研讨、教学查房、预实验、案例(病例)讨论、公开示范课、学术讲座等教学活动开展及记录情况)、考务管理、课堂教学检查情况(校领导、督导组、行政部处、信息员、学生)、教学质量监控管理情况(院级督导工作情况、同行评价、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学运行情况)和师生座谈会或临床经验交流会开展情况、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等。

  请各二级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情况,按照自查内容完成自查任务,同时协助完成校级检查工作。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育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2.中期教育教学分类检查表 


                             

 海南医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