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医学院本科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海医学〔2012〕134号)文件要求,定期对所开设的公共任选课进行评价。通过评价,提高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创新教学方法,促进公共任选课课程建设。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任选课评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由教务部组织专家和学生根据《海南医学院公共任选课评价体系》进行评价(见附表)。
请本学期开设的公共任选课按照评价体系准备相关材料。材料包括评价体系中专家用表中涉及到的所有材料和管理部门用表中的考试管理及改革的相关材料,并于6月28日前将所有材料按院系为单位交到教务部。
根据评价结果,对符合《海南医学院本科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海医学〔2012〕134号)奖励要求的课程进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课程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