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

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关于组织第五届 “中国创翼”大赛海南选拔赛暨2022年海南 自贸港创业大赛海南医学院校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

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引导更多创业 创新人才投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 大赛海南选拔赛暨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海南医学院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引导更多创业创新人才投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大赛主题

自贸海南 共创未来

三、大赛时间

2022年4-5月

四、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海南医学院在校生、退伍大学生士兵等可报名院校学生专项赛。海南医学院毕业生(35周岁以内)可报名参加青年创意专项赛。

参赛项目应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要求,参赛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参赛者根据各专项赛类别报名,不得兼报。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以及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参加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含原海南省创业大赛)决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不能重复参赛,劳务品牌赛除外。

(一)院校学生专项赛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年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海南省高校在校生。

2.截至2022年5月31日,尚未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项目,或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的企业。

3.参赛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二)青年创意专项赛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年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的青年群体。

2.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的企业。

3.参赛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赛事流程

(一)报名流程(5月上旬)

1.我校学生参加专项赛、青年创意专项赛项目。

2.大赛统一通过创业大赛网上平台进行报名,参赛人员请于5月6日前自行登录网上平台进行报名。大赛提供PC客户端与微信客户端两种网络报名方式(只需自行选择其中一个平台报名即可,切勿重复提交)。

(1)PC客户端报名:地址:Http://124.225.114.12。

(2)微信公众号报名:“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

3.大赛需提交一份创业大赛计划书至学院负责人处(联系方式见附件6),各学院整理本学院参赛项目计划书,附件8、9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5月6日截止)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朋辈帮扶站工作邮箱(3137232099@qq.com)。

4.须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组织参赛人员和参赛评委签署《创业大赛意识形态承诺书》(详见附件7)。

(二)校赛流程(5月中旬)

暂定于5月中旬,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比赛。

六、评审标准

详见附件10。

、奖励设置

(一)奖项设置

1.院校学生专项赛

一等奖1个,奖金200元,社会实践学分0.8,非学业因素5分;二等奖3个,奖金100元,社会实践学分0.6,非学业因素5分;三等奖5个,奖金50元,社会实践学分0.4,非学业因素5分;优秀奖若干,社会实践学分0.2。

2.青年创意专项赛

一等奖1个,奖金200元,社会实践学分0.8,非学业因素5分;二等奖3个,奖金100元,社会实践学分0.6,非学业因素5分;三等奖5个,奖金50元,社会实践学分0.4,非学业因素5分;优秀奖若干,社会实践学分0.2。

(二)相关激励政策

1.根据《海南医学院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办法(暂行)》(海医学〔2011〕51号)文件,对参与项目及获奖项目进行相应学分认定。

2.根据《海南医学院学生手册》中《海南医学院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补充规定》中第一条第(四)款: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完成原计划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奖(第一作者,竞赛组织方必须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国家级学会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记为省级);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作为第一发明人,不含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等)。同时符合第1项和第2、第3项任何一项者,毕业前未达到学校授予学位的条件时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只符合3项中任何一项者冲抵不及格记录两门或按最近一轮学校规定的CET-4分数低线审核学士学位资格。

3.根据《海南医学院关于开展专任教师和实验教辅人员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海医学〔2021〕217号)文件中附件1《海南医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评分细则》,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评分中第二标题中第10点第(2)条规定,其他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教学等各类活动工作量,按每半天5个标准学时(不足半天按实际学时)计算,每项活动上限15标准学时,每位教师每年限报30标准学时,各项活动计分以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准。根据第二部分教育教学业绩评分第五标题中规定,指导学生获奖,教师作为指导老师,在“互联网+”、大学生挑战杯、创青春、科创杯、创业大赛、“三下乡”暑假社会实践、临床技能大赛及其它学术类竞赛、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中,指导学生获得特、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按照文件中表五进行计分,如果是联合指导,其工作量分配由指导老师内部自行协商。

、联系人

朋辈帮扶工作站

郑尚华 联系QQ:2479245946

徐若宇 联系QQ:3137232099

邮箱:3137232099@qq.com

附件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大赛海南选拔赛暨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第五届“中国创翼”大赛海南选拔赛暨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3:第五届“中国创翼”大赛海南选拔赛暨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附件4: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简本

附件5: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海南选拔赛暨

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参赛选手承诺书

附件6: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海南选拔赛暨

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参赛评委承诺书

附件7: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参赛评委承诺书

附件8:参赛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

附件9: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清单

附件10:各专项赛评审标准

附件11:2022年创业大赛网上报名流程

附件12:各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

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4月25日

海南医学院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