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

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开展 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 海南赛区竞赛海南医学院校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党委,各学生班级: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内选拔和竞赛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一)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二)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 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 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 量文化观。

(三)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读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 5 年内的毕业生。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鼓励已立项的大创项目积极申报(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5)。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 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 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 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 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 2021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项目可以学生为主,也可以老师为主(需已成立公 司且项目成员必须为学生);要求以团队为单位参赛,允许跨年级、跨专业、跨校自由组队,每个项目成员不少于 3 人,不多于 5 人。

(六)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三个项目,学生最多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但不限制学生参与项目数。

四、实施方案

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基本流程如下:

(一)线下报名(2022  4  10 日截止)

参赛团队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相应的学院负责人处(联系方式见附件6),各学院汇总本学院参赛项目信息和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大创中心工作邮箱(yoloxiaogei@outlook.com)。电子版材料包括:《海南医学院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 1)及各参赛项目的《创新创业计划书简本》(附件 2)。纸质版材料交至综合楼连楼211办公室,纸质版材料包括:《海南医学院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 1)。

(二)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初赛(2022  4 月中旬)

初赛由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采用盲评方式进行。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采用匿名方式汇总评审项目,将创业计划书内容交专家打分,根据专家评分,选出分数在前50%的项目进入学校决赛。

(四)决赛(2021 年 5 月中旬)

赛由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评审打分的方式进行,由选手提交创业计划书、现场展示、回答评委提问等环节,决出前 10% 的项目进入省赛,具体环节如下:

第一环节:自我展示+专家评委提问

每位选手采取 PPT 展示项目的主要内容,时间 5 分钟; 展示完后接受专家评委提问并进行解答,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第二环节:分数统计

各环节完毕后累计得分得出排名评分标准见附件 3、4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占总项目数百分之二,颁发证书。

二等奖占总项目数百分之三,颁发证书。

三等奖占总项目数百分之五,颁发证书。

优秀奖占总项目数百分之四十,颁发证书。

六、相关激励政策

(一)根据《海南医学院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办法(暂行)》(海医学〔2011〕51号)文件,对参与项目及获奖项目进行相应学分认定。

(二)根据《海南医学院学生手册》中《海南医学院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补充规定》中第一条第(四)款: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完成原计划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奖(第一作者,竞赛组织方必须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国家级学会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记为省级);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作为第一发明人,不含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等)。同时符合第1项和第2、第3项任何一项者,毕业前未达到学校授予学位的条件时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只符合3项中任何一项者冲抵不及格记录两门或按最近一轮学校规定的CET-4分数低线审核学士学位资格。

(三)经过各学院初筛,学校组织盲审后,获得校级奖项的团队给予每个团队 500 元的项目启动经费;获得省级竞赛(决赛)资格团队给予每个团队 2000 元的项目启动经费;入围国家级竞赛(初赛)资格团队给予每个团队 3000 元的项目启动经费,按照参赛级别分别给予支持。

根据《海南医学院专任教师和实验教辅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海医学(2019) 201号)文件中海南医学院教学教学工作细则,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评分中第二标题中第10点第(2)条规定,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教学等各类活动工作量,按每半天5个标准学时(不足半天按实际学时)计算,每项活动上限15标准学时,每位教师每年限报30标准学时,各项活动计分以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准。根据第二部分教育教学业绩评分第第五标题中规定,指导学生获奖,教师作为指导老师,在“互联网+”、大学生挑战杯、创青春、科创杯、创业大赛、“三下乡”暑假社会实践及其它学术类竞赛、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中,指导学生获得特、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按照文件中表五进行计分,如果是联合指导,其工作量分配由指导老师内部自行协商。

)提交项目的团队非不可抗原因不能随意退出比赛, 否则所得学分、奖励取消,并记入学生诚信记录。

七、联系人

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老师

 慧 联系QQ267407599 

大创中心学生

   联系QQ:614439370 

   联系QQ:3461733927

 堃 联系QQ:1301977091

附件:1.海南医学院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2.创新创业计划书简本

 3.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盲审评分标准

4.第八届“互联网+”海南医学院决赛答辩评分标准

5.参赛项目类型

6.各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

 

 

 

 

 

 

   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3月28

 

 

 

 

 

 

 

 

 

 

 

 

 

海南医学院学生发展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23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