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医学院民族预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暂 行)》(海医学〔2013〕164 号)文件精神,经按程序审核, 拟同意谭诗彤等 50 名同学的专业分流申请,现将专业分流 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对专业分流名单有异议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前以 书面形式反馈我校教务处,并请署实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 予受理。
公示期:2022.7.31~2022.8.2
监督部门电话及邮箱:
教务处:0898-31350919,邮箱:1127050659@qq.com。
海南医学院教务处
2022 年 7 月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