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医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医教研〔2014〕7号)的精神,学校组织了2014年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经二级院、系(部)申报和推荐、公开答辩、专家评审及公示,学校决定授予《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应用型医学检验人才的实验教学改革》等7个项目获得海南医学院2014年教学成果奖(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现予公布。同时,根据省教育厅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推荐获校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的5个项目参加2014年海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2)。
请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5个项目,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4〕109号)文件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2014年10月30日前报送到医学教育研究所,联系人:肖红秀,联系电话:66982399,邮箱:hyyxjy@163.com
希望获奖单位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目标,在上述教学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转变教学理念,深化改革力度,紧密结合实际,加大成果后续跟踪与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成果的示范和辐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