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第十七次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经验交流会将于2015年8—9月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根据惯例,会议将组织开展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作品、工作者和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评选活动,并将以组委会名义为其颁发证书。
为此,省社科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活动。请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作品、工作者的推选范围为:全省各大专院校,各级党校;各社科研究机构,各社科类社团等有关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社科普及作品都可申报,但已被评选为“全国百名优秀科普专家”、“全国优秀社科普及名家”、“全国百部优秀科普读物”、“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的个人和作品除外。每个单位限推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工作者各2名,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2部。
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推选范围为:全省在普及社科知识、服务社会大众公共文化需求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社科教育、研究单位和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但已获选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除外。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无受处分记录。
2.紧密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努力普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在普及社科知识、提升民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等方面有一定贡献,效果显著。
3.热心社科普及事业,学术水平高,理论功底扎实,在全省社科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2.作品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3.作品内容涉及社科理论知识的普及,并对社会科学知识的推广应用有较大作用。
4.作品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科学性、实用性、艺术性、趣味性突出,传播力强,受众面广,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1.拥有丰富的人文社科普及资源,为提升民众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积极开展相关普及活动。
2.推出过社会影响大、效果显著的人文社科普及活动,或推出重大人文社科普及成果(作品)。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无受处分记录。
2.热爱社科普及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
3.组织过有一定影响的社科普及活动,或者组织协调出版过有一定影响力的社科普及作品。
评选工作分各单位推荐申报和省社科联审核评定两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申报阶段(2015年6月10日—6月30日)
1.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推举出本单位的全国优秀社科普及候选专家、作品和工作者;是否申报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由各相关单位比照推选标准和条件自行决定。
2.推荐申报要求:分别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300字左右简介一份;申报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的,需报送样书。除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外,其他三项评优需同时附相片报送。
(二)省社科联审核评定阶段(2015年7月1日—7月8日)
省社科联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按照评选条件,在认真审核评议的基础上,评选出全国优秀普及专家、优秀社科普及作品、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
请各系部于6月29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医学教育研究所(电子版发送到医教所邮箱),由医学教育研究所统一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社科联,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