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课题

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4点击数:

各院、部、室(中心)、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4〕109号)文件精神,为及时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经验,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学校启动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为提高成果申报质量,鼓励跨部门、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联合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体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组织

1.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及省级推荐由医学教育研究所组织。

2. 各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按《海南医学院2014年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附件1)完成各项流程,于2014年10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yyxjy@163.com,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医学教育研究所。联系人:肖红秀,联系电话:66982399。

3. 学校将组织评委会评出校级教学成果奖,并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同时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工作。

附件:

海南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