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课题

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6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级各类教育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提高项目研究水平,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督促各项目组按计划开展工作,根据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决定于2020年11-12月开展教育、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9年立项的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

2、2019年立项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海南省教育厅思政课题。

(见附件4:海南医学院2020年度中期检查教育、科研项目一览表)。

二、检查方法

采取项目组自查与所在院(系、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向项目负责人传达本通知精神,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项目负责人的阶段性成果应上交支撑材料(已发表的论文,请上交论文复印件一份;未发表的论文,请上交已写好论文的打印稿;另外还包括问卷调查的样表等其他材料)。

2、各有关部门在收到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后,要对项目检查材料进行统计和汇总,并且公正、客观地形成本部

门检查总结报告。

四、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12月11日前

(自查阶段)

项目组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1)或《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思政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1)2份,于12月11日前报所属院系部。

12月18日前

(部门检查阶段)

各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思政课题中期检查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填写《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1份,于12月18日前报医学教育研究所。

五、其他说明

医学教育研究所将对本次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后及时反馈,并将作为各部门今后项目申报的参考依据。对无故不按时提交项目检查材料的个人,将停止或减少新立项目,暂缓报销项目经费。望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人:王会琴,王冬菊 联系电话:66982399

附件: 1、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思政课题中期检查表

3、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汇总表

4、海南医学院2020年度中期检查教育、科研项目一览表

海南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