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刚刚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科研[2020]1号)”文件精神,学校医学教育研究所将组织全校进行该项目的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申请项目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课题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二、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书》中。纸质材料必须用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用白色封面纸(打印店那种比较厚的皮纹纸)做好申请书封面。特别提醒,纸质材料中的签名和盖章要反复检查核对,不要错漏,否则不予受理。各位申请人务必于4月2-3日(根据疫情全规办、省规划办如调整截止时间,学校相应调整并在学校社科工作群内通知,请各单位转发通知时明确告知)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医学教育研究所,电子版材料按要求发至医教所邮箱(hyyxjy@163.com)。学校将于2020年4月7日统一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关具体课题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压缩包,也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四、课题申报人随时关注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my.hersp.com/9036)或微信公众号:hnhersp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onsgep.moe.edu.cn),等待最终课题立项审批结果。
附件: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教科研[2020]1号)
海南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