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和培养教师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提高学校总体教育科研水平,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根据《海南医学院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海医学〔2020〕3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要求
(一)申报内容
本次可申报的项目有:1、教育科研重点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2、教育科研一般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
(二)申报要求
1、重点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要求
为确保研究质量,重点课题以学科和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各学院限报1-2项,要求申报人须具备高级以上职称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5岁(至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项目申报应确立好研究方向,与学校教学发展、教学改革密切相关,可设分课题,研究时限3年。在研究内容、经费使用、人员组成等方面各申报单位要充分论证。
2、一般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要求
要求申报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围绕一些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教学问题组织立项,对申报立项的课题,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避免同级课题的重复申报;并要考虑到课题完成的可行性,防止盲目申报。研究时限一般2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0年6月1日,结题时间统一写成 ××年5月31日。
已结题的一般课题,在原课题的基础上可申报滚动课题;尚未结题的教育科研课题,本次不能申报。
活页填写要求
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期刊等(活页主要用于课题的评审,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等个人信息和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承担的各类项目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申请人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经费预算及使用
关于经费预算和使用,按照《海南医学院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海医学〔2020〕34号)要求执行。
二、课题立项程序与申报材料
1、因校园服务器故障,课题申报系统暂时无法使用,此次课题申报采取纸质申报加电子版,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申请-活页”和“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信息表”,并上交给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将初审后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活页(只报电子版)和汇总后的“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信息表”于2020年6月2-3日报送学校医学教育研究所,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的电子版(邮箱:hyyxj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会琴,王冬菊;联系电话:66892170。
三、课题的评审与公布
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评定和排序,通过评审并立项的校级教育科研课题将在校园网上公布,此外2020年下半年申报教育厅的教改项目将从此次立项的课题中遴选。
课题研究与管理
立项课题严格按照预期时间完成,如预期时间未完成者,可申请延期,但每项课题延期最多不超过一次,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各级部门、课题组要严格执行《海南医学院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海医学〔2020〕34号),促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
附件:1、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指南
2、海南医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申请书
3、海南医学院教育科学研究一般课题申请书
4、海南医学院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信息表
5、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申请-活页
6、活页填写注意事项
海南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