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转发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2〕128号)文件精神,学校医学教育研究所将组织该项工作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并按《通知》要求进行装订,提交各种材料,相关材料务必使用2022年最新版本。(相关《通知》内容及详细要求请登陆www.sinoss.net(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查阅。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另附《申报一览表》1份。
二、请务必于2022年12月26日前按文件要求将材料报送到医学教育研究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医教所邮箱(hyyxjy@hainmc.edu.cn),逾期不予受理。待申报项目通过校内评审和教育厅评审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单位将完成材料报送(平台网址www.moe.edu.cn/s78/A13/)。联系电话:66892170
附件:教育厅《转发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2〕128号)
海南医学院质量控制办公室(医学教育研究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