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课题

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转发<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琼教科研〔2023〕3号)”文件精神,海南医学院限项申报1项。学校医学教育研究所将组织该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申请项目应严格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课题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二、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时间:即日至2023年5月16日。

2. 课题申请人完成申报系统个人注册时间:2023年5月16日24:00前。

3. 课题申请人必须参加校内评审。申请人填写附件中的《申请书》和《活页》,于2023年5月16日前发送至医教所邮箱(hyyxjy@hainmc.edu.cn)。待评审结果公示后,拟报送项目的申请人在课题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时间:2023年5月18日00:00-19日12:00,课题申请人此时间内需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报送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到医学教育研究所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2023年5月20日24:00前将该文档与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电子版须同时发送到医教所邮箱(hyyxjy@hainmc.edu.cn)。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和复印件6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类别课题全部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具体课题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压缩包,也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转发<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琼教科研〔2023〕3号)




海南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