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级各类教育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提高项目研究水平,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督促各项目组按计划开展工作,医学教育研究所现开展2015-2016学年教育科研项目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2014年立项的各级教育科研项目(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因已参加过中期检查除外,具体见附件3)。
1、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项目能否按期结题。
2、是否形成了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与预期目标是否一致。
4、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是否给项目研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采取项目组自查、所在院(系、部)检查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并上交《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1)及阶段性成果(已发表的论文,请上交论文复印件;未发表的论文,请上交已写好论文的打印稿;另外还包括问卷调查的样表等其他材料)各1份。
二级院、系(部)需填写《海南医学院教育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部门汇总表》(附件2)1份,于11月6日前将所有纸质版材料统一送交医学教育研究所,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hyyxjy@163.com,联系电话:66982399。
2、各有关部门在收到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后,要对项目检查材料进行统计和汇总,并且公正、客观地形成本部门检查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