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刚刚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科研[2018]1号)”文件精神,学校医学教育研究所将组织全校进行该项目的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申请项目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课题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二、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纸质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做好封面。活页5份不要装订,夹在申请书中即可。特别提醒,纸质材料中的签名和盖章要反复检查核对,不要错漏,否则不予受理。
经医教所与机要科、财管中心协调,请课题申报人于2月28日上午自行到机要科和财管中心盖章,并于2018年2月28日当天自行送交申报材料到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需送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申报材料包括: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6份、活页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活页5份。)。另外,请于3月9日前报送申报一份纸质版《评审书》到医学教育研究所备存。同时发送所有材料的电子版(hyyxjy@163.com,电话:66982399)。
三、有关具体课题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压缩包,也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四、课题申报人随时关注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my.hersp.org/9036)或微信公众号:hnhersp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onsgep.moe.edu.cn),等待最终课题立项审批结果。
附件: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教科研[2018]1号)
海南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