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精神,学校将组织该项目的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申请项目应严格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课题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请人请务必于2021年11月12日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学校医学教育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请以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准备申报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用计算机填写。一式8份,含1份原件、7份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7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7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四、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hyyxjy@163.com;联系电话:66892170。
五、有关申报材料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直接下载。相关通知及表格可查阅(http://www.nopss.gov.cn/n1/2021/0918/c431031-32231283.html)。
附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海南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