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开放内容:1、对内开放:学生进行临床技能操作训练;青年医师或带教教师进行临床技能培训;学生和教师科研活动。2、对外开放:有偿性临床技能培训服务。
2.开放办法:学生以班级或见习小组为单位,由指导教师提前与实验室预约,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时间。需要在本实验室进行科研项目或科研活动的应向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能进行。院外单位需使用实验室,应先与临床学院主管部门联系,经批准后方能使用。
3.实验室应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备教辅人员与指导教师一起参与开放工作,并做好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和教辅人员要清整好实验室,保证第二天实验室的正常使用。
海南医学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对外开放制度
为提高临床技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条件下,实行对外开放制度。为规范开放,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对外开放实验室申请办法
①按表格要求填写2份申请表,向临床学院主管部门和实验中心主任递交。
②临床学院和实验室主任接到申请后与项目负责人一起进行审定,一周内答复申请者批准与否。
③签定协议后即可使用实验室开展工作。
2.开放时间
本中心实验室开放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开放实验即可以安排在工作日,也可以安排在节假日。
3.开放实验管理
①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实验室主任应首先向申请者交代本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申请者应遵守本室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本室的管理。
②收费标准主要根据实验成本计算。具体实验收费在签定协议同时通知申请者。
经费来源由申请者解决。
4.其他事项
①本实验室只能开出申请者的实验工作经历证明,不对申请者自己所做实验数据
和结果负责。
②本实验室人员负责分析、检测的结果,并对数据结果负责。
③申请者在结束实验后一周内向本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
④如损坏仪器设备,申请者按签定协议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