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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强: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努力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编辑:宣传部-薄傲 摄影:研究生处 供稿:院长办公室 审核:雷浩泽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24-05-11

【编者按】在5月8日上午召开的我校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2次会议上,陈国强校长就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与研究生导师考核制度、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等多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下面我们将讲话全文转载,供大家学习、思考、落实。


陈国强: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努力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在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24年5月8日

(根据录音整理)


刚才,我们一起学习了今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了上一届学位委员会修订的各项与研究生培养和学位工作相关的制度。在此基础上,我们表决通过了导师动态评估结果、博士生导师认定等事项。坦诚地说,我是昨天晚上才看到今天的会议议程。但是,我还是与研究生处的同志们说,会议议程要进行调整,因为我在来到海医后,反复强调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尽管貌似还不理解,或者说理解了,就是不想改变。学习学位法和重温制度,是我临时加上去的,因为这是我担任主任后,也是海南医学院学位委员会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



尽管我喜欢少开会、开短会,但是现在我还是想讲一些心里话,与委员们共同探讨,以切实提升我们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工作。学校党委第四次全会上提出海南医学院要实现从教学型向教学科研型大学的转变。如何转变呢?我们提出了五大理念。其中之一就是“以本为本,本研并重”,意思就是说学校的本体是本科教育,没有本科教育,就没有大学,但除了本科教育之外还要拓展研究生教育。我们要稳定本科生规模,并依据海南的实际需求,做出调整。在未来的五年中,海医的本科生规模应该得到有效控制,从现在的年招生2800人次降到不超过2000人次。换句话来说,五年后,我校在校本科生稳定在1万人以内。另一方面,我们用5—8年的时间,使研究生规模和本科生规模基本持平,其中博士生能够占研究生比重的1/3强。这既是由医学学科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从教学型向教学科研型转变的一个形式上的标志。因此,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强化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并在此基础上,花更多的精力和智慧来提升我们培养研究生的能力和质量,为未来的“本研并重”系好第一粒扣子。

要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我们必须把制度放在前面。今天我们的会议顺序是先学习学位法,其次回顾半年来在研究生工作方面,学校制定的各项制度,最后以这些制度为准绳再讨论具体议题,这是一个有章法的科学逻辑,更是治理逻辑。俗话说,心中有规矩,行为定方圆,正所谓“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如果心里没有规矩,那么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就是空谈。

近半年来,由研究生处牵头制定了一系列的研究生教育改革相关的文件,有些是制定,有些是修订,并通过上一届学位委员会的讨论和通过。现在我讲一讲这些文件出台的初心。

第一个是对《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津贴实施办法》的修订。据我了解,在文件制定讨论过程中,不少导师反映,我们的学生质量不高,那为什么还要浪费资源?我可内心在反问:我们的导师质量又有多高呢?教学都是相长的。要有高质量的学生,应该要有高质量的导师。我们让人测算过,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是每月2000余元,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读过本科而打工的,最低收入也可能是这个数。研究生虽然属于学生,但是儿行千里母担忧,本科毕业后来到大海之南读硕士,还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怎么让他们心无旁骛地从事创新研究?因此,我们在《津贴实施办法》中规定,对于硕士生的津贴,新生第一年定为每月2000元,因为第一年仅是上课,而高年级定为2500元。博士生的津贴定位一年级每月3000元,高年级4000元。根据海南的生活水平,这个助学津贴大体能够确保我们的研究生能够自给自足。但是,这个钱从哪里来的?过去是各层级的奖学金,我们的老师忙于评审事务,也很难界定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现在我们把所有的钱放在一起,要求二级单位和导师分别支付一些津贴,学校统筹后补充发放剩余部分。文件规定学校设有两个账号,校本部财务处有一个,各个附属医院也分别有一个,现在文件明确规定,在每年8月15日前,学校、二级单位和导师分别将需支付的部分汇入账号,如果没有按时汇入,就会失去导师资格,因为你的科研经费不足以支撑研究生培养。同时,我们设置的是最低资助标准,最低不等于说你不能突破,比如二级单位或者导师个人想要争取优秀生源且资金充足,可以高于资助标准。高于部分不需要进入研究生津贴账户,你从科研劳务费中直接支付就是,只有符合科研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个是对《海南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修订。过去是二级单位分配指标,现在是按国家分配数量的1.5倍将指标下发到各二级单位后,学校集中答辩、集中评审,靠实力说话,这样能够看得出哪个二级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高,也能让各个二级单位之间形成良性竞争态势,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嘛。

提高研究生津贴,不仅仅是为了保障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更重要的是让有能力的导师招收研究生,是提升研究生导师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导师是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导师来说,对研究生的资助来源只能从导师的科研经费中支出,而不是从自己的收入中支付。作为研究生导师,要有自己的学术思想,导师是一种责任,不是一种荣誉。如果有学术思想,就必须付诸实践,要付诸实践,必须要有科研项目,有了科研项目也就有了培养研究生的基础,这就是导师应有的职责。因此,第三个修订的文件就是《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管理细则》。其中,第一条就强调立德树人和学术诚信是导师的基本准则,是聘期内导师动态考核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指标。第二条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这个责任人,既要负起政治思想教育的责任,也要负起业务基础和身心健康的责任。导师的责任要贯穿到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当中。同时导师应该了解和掌握所在学科的前沿动态。如果导师都不掌握,怎么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此,学校对导师的遴选条件也做了适当的提升,修订了《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条件及实施细则》。不瞒大家说,现在的选聘标准还是校长办公会在研究生处制定的标准基础上降了一档,以符合海医的现状。但是,2~3年后,这个标准是会进行动态调整的,标准只会提高。《细则》规定,导师必须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这也是提升学校学科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同时我们也提出导师要组织一个导师团队来共同培养研究生,这样也能够促进团队的共同发展。在这些总的标准下,也制定了一些遴选细则。每一条细则都希望大家能够仔细研读,学校现在的管理原则就是光明磊落,公开透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你是谁。

对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学校做了适当的提高,同时必须对过去的导师进行动态管理,所以制定了《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新引进的导师前五年不考核,因为新引进的导师需要组建团队,需要买仪器设备,第二年可能才招到学生。如果五年之后,带了两届研究生了,还不符合考核条件,那这位引进的导师也是不靠谱的。对现有的导师每三年考核一次,优胜劣汰。刚刚大家通过了导师考核,优秀率很高,不合格的加自动放弃考核的大概不超过20%。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考核标准还不够高,怎么会优秀率有这么高?不管这个,重要是通过考核,激发大家不断地见贤思齐。研究生待遇提升了,成为导师的标准提高了,导师动态考核的标准也是提升的,那么研究生出口的标准肯定也要提升。最终的结果是要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而培养质量的标准就是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我们对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非常详细。坦率地说,三年能达到这样的标准有些难度。所以在资助条例中,我们将“三年之后学校不再资助”改为“原则上可以继续享受两年的研究生津贴”。这就是为了让想做研究,并能够好研究又刻苦钻研的学生在没有后顾之忧情况下,继续开展深入系统并有价值的研究。一句话,这一条的初心是为了避免学生心浮气躁,而是一心一意地进行科技创新,成就自我,更成就海医。

我希望研究生处要将这些制度文件公开挂在网上,加强宣传和引导。诚然,这些制度目前可能还不完善,需要学位委员会在不断研究,不断实践过程当中与时俱进,稳中求进。总而言之,我们的改革方向是稳中求进,先立后破。立新规,破旧制,通过三年时间把研究生质量提升,同时把导师水平也提高。

今天在这里我也想告诉大家,我们医学科学院基本上准备就绪了。5月底各个学院都可以带着想做研究的老师去参观,并且可以和我们引进的医科院专家面对面商谈,跟他们一起从事科学研究。待到医科院从试运行到正式开工了,综合楼改造也好了,3-4年内新校区的科研大楼也建好了,学校学科建设需要的硬件就具备了。

最后,我想拜托我们新一届学位委员会的各位同仁们,要以舍我其谁的姿态带头把好研究生导师质量关,尤其是在座的各位要以身作则,作为学位委员会委员,做出应该做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