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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大学生通讯社全体成员欢庆第八个记者节

作者:admin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07-11-13

118日,是我国的第8个记者节。一大早上,我校大学生通讯社的记者们就把早已制作好的精美的宣传画版树立在学生公寓门前,以迎接这一特殊的日子。晚上,党委宣传新闻部的全体老师以及大学生通讯社的全体成员齐聚一堂,共同庆祝这个一年一度节日。
庆祝会上,史济纯部长为大家简要地介绍了记者的使命与工作纪律要求及大学生通讯社的组织机构,对上一学年大学生通讯社的工作做了简要的总结与评述,为新成员介绍了宣传新闻部的老师及历任通讯社社长,通讯社的成员也进行了自我介绍。随后,老师和社员们举行了文艺联欢活动,师生们尽情地享受着节日的欢乐。
庆祝结束后,学生记者小张说,这是他度过的第一个记者节,他认为过得很有意义,他表示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勤奋努力,一定履行好记者的神圣使命,为学校的宣传报道作出自己的贡献。
记者节的来历:
1999年9月1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以国务院第270号令公布了重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提到"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全国性节日。《办法》颁布后,在新闻界立即引起强烈反响,9月19日一早,全国各地的新闻工作者纷纷给中国记协打来电话,询问"记者节"的情况,希望确定这一节日的具体日期,并提出了不少建议。中国记协是全国广大新闻工作者自己的组织、记者之家,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代表新闻工作者的利益,帮助新闻工作者弄清楚"记者节"的具体时间是记协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中国记协书记处的领导下,我们翻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发现解放前我国有一个"记者节"。

据史料记载,1933年1月,江苏《江声日报》经理兼主笔刘煜生以"宣传共产"的罪名被杀害,随后上海《申报》披载了其被害的消息,在当时新闻界引起震动,强烈要求国民党当局"开放舆论,保障人权"。在强大的声势下,南京国民政府于1933年9月1日,被迫颁布了《保护新闻从业人员及保护舆论机关的通令》。这个《通令》成为当时新闻工作者争取新闻自由的工具。1934年8月,杭州记者公会向全国新闻界发出通电,倡议9月1日为"记者节"。这一倡议,立即得到全国新闻界的积极响应。广大新闻工作者在全国各地聚会,以不同方式庆祝"九一记者节"。当时,不仅国民政府控制区,延安及各抗日根据地也都举行了庆祝仪式。1944年3月25日,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正式核定9月1日为"记者节"。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提到了"记者节",但没有明确是否承袭沿用原"记者节"的日期,新中国的新闻工作者也从来没有过过"记者节"。

新中国的"记者节"到底定在哪一天?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处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经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认为"记者节"的具体日期定在11月8日比较适宜。众所周知,中国记协(前身为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协会)成立于1937年11月8日,是由周恩来倡导支持创立的新闻工作者统一战线组织。1949年,它同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15个全国性人民团体及民主党派一起发起了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以,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新闻工作者的惟一有代表性的人民团体。几十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它积极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和活动,为团结我国广大新闻工作者,推动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开展国际新闻界友好往来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在国内外都有较大的影响。中国记协是由中央级新闻单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各专业记协及其它新闻机构、新闻从业人员联合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代表着全国75万新闻工作者,以其成立日作为"记者节"的日期,有着广泛的代表性。中国记协将这一建议报国务院后,国务院于2000年8月1日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同意11月8日确定为中国"记者节"。从此,新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有了自己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