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实验室运作制度
申请进入实验室制度
1. 中心实验室为开放实验室,本院本科研人员、研究生及外单位有需要的科研人员均可以申请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
2. 所有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工作前,必须提前预约填写进入实验室申请表,填写拟进行的研究课题,计划使用的设备,预计使用实验室的时间等,交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外院人员应附上单位证明和详细研究计划),报中心审批。
3. 中心每月前10个工作日集中组织申请人进行岗前培训及上岗资格考试,合格者交押金领取胸卡及门禁卡,方可正式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同时建立该人员的电脑管理档案。
4. 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如下:简单实验技术和常规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实验室日常规章制度的学习;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规则;违纪违规处罚规定等。实验室安全教育,详见实验室安全手册。
5. 培训结束后,需经实验室安全考核,结果合格且在申请表上做出实验室安全及遵守实验室相关制度的承诺,并交纳押金,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入室时间从给予台位使用权之日起计算,不论中途是否在此做实验。
6. 本实验室实行有偿服务制度,其收费按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离开实验室制度
所有人员在结束实验室工作之前,必须填写"离开实验室申请表",清理、带走自备的实验相关试剂、器材,交还实验室的所有财物、交回胸卡及门禁卡和钥匙,经实验室研究人员审核并签名后退回押金,方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1. 本室原则上实行24小时开放。需要通宵进行实验的人员,需提前提交申请表,经登记后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实验者离开时要切断所有仪器(冰箱、温箱及提前说明的除外)的电源,关闭水源和各室门窗及消防通道的门。填写离开时间及离开实验室时的水、电、门窗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并在下一个工作时间开始时由本室工作人员查实签字。
2. 本实验室为开放实验室,欢迎外单位同行参观学习。但是外单位参观人员必须要有本中心的相关人员陪同参观。参观人员和陪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室的有关规定,否则有权拒绝参观。
3. 实验室内物品进为科研活动所用,严禁挪为它用,若发现,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 进入本室研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工作区域和休息区域的功能划定,严禁携带实验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在工作区域展开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诸如:打牌下棋、读书看报、进餐、饮酒、电话聊天等)。
5. 实验室及实验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各类设施应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并根据不同的需要调控环境条件。
6. 实验室设置收集和处理实验废弃物的设施及清理消毒设施;请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要求,参照实验室安全守则,妥善处理各类生物垃圾、玻璃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7. 每周进行一次实验室大清洁,全体实验室人员参加。主要负责清洁所有的实验仪器和实验室公共部分的卫生,帮助整理常用试剂库,清理公用冰箱,清理废弃物品,清理废弃实验仪器等。
仪器设备、设施损害、丢失赔偿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仪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设备、器材(实验台、实验凳、实验柜、低值易耗品、贵重玻璃仪器和实验材料等)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害和丢失,保证中心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凡使用仪器设备均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管理制度。凡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坏和丢失,除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责令其赔偿物资损失。
2. 凡管理、使用仪器设备时,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者,均应赔偿。
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
2) 跌、打、碰、撞等非工作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和器材的损坏者;
3) 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粗心大意,不负责任,工作失职者;
4) 野蛮装卸、搬运、乱扔乱放,造成损失者;
5) 无故中断水、电、气等,事先不通知,造成仪器设备和器材损坏者;
6) 其它因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损坏或丢失者。
3. 除实验特殊需要由中心主任批准中心内部调用的仪器设备和器材外,任何人不得借出实验室,擅自挪作私用的应立即追回,如有损坏丢失,一律按现价赔偿。有意做假和隐瞒损失者,则加重处理。
4. 由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失,经有关负责人证实和现场鉴定确认,经中心主任批准,可不予赔偿。
1) 因仪器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坏;
2) 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失;
3) 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试用、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经采取措施,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4) 因意外客观原因(如发生火灾、被盗、突然断水、断电、停气等)而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经有关人员论证确认非本人责任者。
5.凡属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和丢失,其损失价值可按以下原则计算赔偿:
1) 对单价在800元以下使用期一年以上的仪器、器材,特别是适合个人生活用的仪器,如照像机、电风扇、计算器、万用表、成套工具、表、录音机、实验台、櫈、玻璃仪器和单价在10元以上的工、量具等损坏丢失,严格按原价80%计价赔偿;使用期不满一年的按原价赔偿。
2) 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设备另配件,不致使设备报废者,累计赔另配件价值;局部损坏可修复的,按维修费的30%赔偿;整机损坏而不能修复,按原机购进价经折损后的价格20%赔偿。
3) 损坏后质量下降,但尚能使用的,应酌情赔偿(一般在20-50%)。损坏丢失设备及另配件,应视新旧程度折旧后计价赔偿;私自携带本实验室设备、仪器等离开实验室的,一经发现永久禁止到本实验室做实验,并处原价三倍罚金。
6. 赔偿应根据仪器设备、器材的丢失和损失程度及造成的质量不同情况以及赔偿人的态度等,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7. 如实验过程中发生设备、器材损坏或丢失的事故,工作人员要查明原因,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中心、院、主管部门。如因实验教师在仪器设备使用中,没有事先教授学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而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者,或者仪器设备损坏没有查明原因和责任人者,实验教师要承担责任。
8. 责任事故,需要赔偿时,要填写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单一式五份,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后转实验中心与设备处核定,由赔偿责任人到财务部门办理交款手续。实验管理科根据交款单注销其固定资产登记。
9. 以上规定有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规定执行。
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办法》、海南医学院《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和《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生物学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凡是单台件价值在10万元以上,或成套单价在5万元以上,实验中心均视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2. 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范围:实验中心贵重仪器设备在满足本院师生科研及实验教学基础上,为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发挥贵重仪器的功能,可对社会有偿测试或服务。
3. 除本科生实验教学外,对外测试采取收费制度。
4. 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经发给“仪器使用证”后方可上机操作,仪器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清理台面和公共卫生,否则将取消授权资格。
5. 使用仪器设备请提早一周预约,请勿代约。若本周未预约到仪器机时,可以提前预约下周的使用机时。如当天机时未约满,可直接与管理人员联系,临时追加申请本周的空余机时。
6. 未预约而擅自使用仪器,取消一个月所有仪器实验机时的申请
7. 使用仪器设备需严格按照执行实验操作规程。违反实验操作规程导致仪器损坏,照价赔偿;未导致仪器损坏的,取消一个月仪器设备使用权限。
本办法如果与上级部门规定不符,按上级文件执行。
科学实验中心门禁管理规定
门禁是实验室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实行智能化管理。为加强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室及个人的财产安全,现就门禁卡管理做如下规定。
1. 发卡对象: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能进入实验室。
2. 门禁使用须知:
1) 门禁卡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2) 持卡必须随身佩戴门禁卡和胸卡以备相关人员查验,未佩戴胸卡者实验室有权禁止其入内。
3) 持卡者进出实验室,务必随手关门。一旦发现有未关门现象,将以门禁卡刷卡记录和监控录像为依据,追究责任人的过失。此处责任人指首个进(出)门未关门的人员。
4) 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请及时到科主任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如他人冒用该卡片而造成实验室损失,持卡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5) 门禁卡在使用期间若出现无故消磁或不能使用者,科主任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免费更换,如丢失或折损无法继续使用,没收押金,并重新补办门禁卡领取手续。
6) 如有离职者办理手续前,必须向实验室主管交回门禁卡。
3. 门禁卡使用时限
门禁卡的使用期限一般应该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的时间进行设定。
4. 门禁卡进入权限的取消
有下列情形者,科室将取消门禁卡的进入权限:
1) 未能遵守科室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不当行为而经教育不予改正者;
2) 门禁卡外借他人使用
中心实验室使用注意事项
“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习惯和道德修养
为保持公用实验室的正常运转,保证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舒适的实验工作环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希望所有实验人员做到以下要求:
1. 所有申请到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必须参与实验室值日,具体安排由中心老师负责制定。不参与或无故不值日者取消实验资格;
2. 严格遵守每个房间的规章管理制度;
3. 申请到中心做实验的学生需经导师同意并已确认了解实验的具体内容,实验中需要用到的仪器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4. 每次使用自动灭菌柜前检查水位是否足够;
5.发现水浴锅、培养箱水量不够时应及时添加;使用超声清洗器时每次清洗仪器并更换水;
6.清洗东西、使用蒸馏水时不要将水流到地面;
7.水槽或水池应及时清洗,方便自己也方便他人;
8.仪器,特别是高温、高压设备开机工作时请不要离开;
9.每次用天平称样后及时清理天平表面及台面;
10.使用离心机结束离心后,打开离心机盖晾干水分,擦拭干净并将试管清洗干净放回原处;
11.取用冰箱冰柜内物品后及时将所有取出的物品放回原处;
12.关上冰箱冻藏门后轻轻往外拉一下检查门是否关好;
13.实验完毕后清洁桌面、台面、地面;
14.配制试剂后检查是否标示正确、完整;新接触到陌生试剂时,想一想是否已了解了其安全性能;
15.取用试剂时应注意查看标签是否与要求完全一致,以免阴差阳错;
16.器械、工具、试剂等物品使用完后及时放归原位;
17.使用仪器后及时清洁、关闭电源、盖好盖布,并在登记本上登记;
18.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擅自更改仪器参数;
19.计算机关机后记住要关闭显示器电源;
20.滤纸、吸尖、试剂等消耗品请爱惜、节省使用;未经许可不动用他人的试剂、物品;
21.及时清洗自己使用过的各种器皿,不长时间堆置;
22.及时将垃圾丢入垃圾桶,不随便乱扔;
23.及时将有毒物质及刺激性、挥发性液体等有害垃圾清理出实验室,以免影响自己及他人的健康;
24.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在实验室吸烟、吃东西,饮水;
25.阅读完实验室书柜中的资料请及时放回原处;
26.使用烘箱高温(>80℃)干烤时应先确认烘箱内有无他人的不耐高温的物品,如有,应先取出;
27.纸质最多只能耐150℃,若超过此温度干烤时请用铝箔或锡箔包裹物品;
28.随时检查实验室内配电盘、电路是否有安全隐患,确认是否已通知有关人员;
29.实验前仔细思考对仪器和实验操作规程是否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杜绝想冒险的念头;
30.进细胞培养室前检查一下是否换好了拖鞋,是否穿戴好了工作衣、帽子和口罩;离开时检查房门、水电是否关好,拖鞋是否放置整齐;
31.切记:在实验室不遵规守矩、不服从管理、不按规程操作、盲目蛮干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32.如果您有其它更好的建议,请告诉我们。
实验室事故处理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
1. 责任事故处理制度: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实验室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按规定赔偿:
1) 不听从指挥,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或规定要求操作;
2) 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 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
4) 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出本室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5) 工作失职,指导错误,纠正不及时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
6) 与生活密切相关,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造成丢失;
7) 其他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坏或丢失。
2. 非责任事故处理制度: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实验室设施损坏的,经过鉴定和有关责任人证实,可不赔偿:
1) 仪器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如:缺陷、老化等),造成正常使用中的损坏;
2) 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经过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3) 由于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突然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课题负责人和研究人员职责
1. 课题负责人必须保障科研所需要的资金,负责实验所需的实验耗材和试剂,并办理使用实验室的相关手续。
2. 课题负责人负责研究的设计和进度,负责安排符合实验要求的研究人员进入相关实验室工作,督促课题研究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定。对实验中研究人员造成的实验室各项损失负责,保障研究工作不得影响实验室的正常秩序及本职工作。
3. 课题研究人员必须具备符合实验要求的技能,按照科研规定完成课题负责人交付的科研任务,服从实验室的管理,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服从实验室的工作安排。
处罚
1. 凡不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经教育无效的研究人员,实验室有权暂停该研究人员的实验,上报科研部,通知课题负责人重新安排人员。
2. 课题负责人疏于对研究人员的管理、违反规定或造成实验室较大损失者,实验室须上报科研部,责令课题负责人赔偿损失。课题组经整顿、培训后方可重新开展实验。
3. 研究人员接受停止实验的处罚将作为今后各实验室拒绝接收其实验的重要依据之一。
4. 课题负责人接受停止实验的处罚,将作为今后各实验室拒绝接收其实验研究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在科研立项中作为重要的考量依据。
5. 无经费来源,不能支付实验室相关费用而擅自使用实验设备者,经实验室报科研部核实后,5年内不得使用公用实验设备与实验室。
6. 对于不服从实验室管理,破坏实验室环境,浪费实验室资源,严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秩序,不正当操作,人为造成仪器损害的人员,将按海南医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海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申请表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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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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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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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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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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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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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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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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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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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本科□ 硕士□ 博士□ 临床□ 科研□ |
预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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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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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资助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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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经费本名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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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在中心工作的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拟在本中心进行的实验工作(实验内容、方法等) 注:内容多可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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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中心提供的实验条件、技术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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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应用情况(是否会使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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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使用的试剂(是否具有毒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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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导师/课题负责人签名 |
实验室安全考核结果及意见 |
实验中心主任签名 |
签名: 年 月 日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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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
实验室安全承诺:我已经认真学习了《海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手册》,熟悉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不断加强本手册中未涉及的安全知识的学习,掌握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因自己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我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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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898-66891979/66892235(O) Email:hypubla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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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面为“申请进入实验实工作须知”,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请双面打印)。 |
地址:海口市城西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综合实验楼南楼512/510
申请进入实验室工作须知
(申请之前请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
为了加强我院科学实验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为用户服务,特制定《海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申请进入实验室工作须知》,请认真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中心。
【申请进入本中心工作流程】
Œ填写申请表(附1寸照片1张)ð接受并遵守中心条款ðŽ安全及技术培训ð考核合格ð中心批准发胸卡及门禁卡ð‘上岗
【注意事项】
1、遵守本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要保持实验室的“净”和“静”。
2、除个别仪器外,本中心实验仪器原则上由本人操作。
3、听从本中心安排,经过培训,掌握仪器操作流程,方可使用仪器;
4、不得随意挪动、使用其它未获准使用的仪器;仪器使用完毕后,请如实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5、注意“用水、用电、用火”的安全,离开实验室,务必关好门窗及水电。
6、申请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胸牌,不能随意更替,如果人员更换,必须重新申请。
7、仪器使用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负责该仪器的工作人员联系,并与之现场确认。
8、实验耗材及专用试剂请自备自管;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耗材、试剂及物品。
9、做好自己的实验计划,合理安排实验时间。
10、条款规定之外的情况,请及时与本中心联系。
【承诺】
我保证已仔细阅读和完全接受科研(教学)实验室使用守则,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若获批准,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实验室所有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申请时的使用目的和范围进行应用,不将实验器皿等转给他人或挪作他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海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离室登记表
离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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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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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台面、抽屉等是否清理干净 |
是□ 否□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试验样品是否清理完毕(冰箱贮存,所配制剂等) |
是□ 否□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各种耗材及试剂药品是否归位 |
是□ 否□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门卡,借用物品是否归还 |
是□ 否□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中心实验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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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898-66892235 Email: hypublab@163.com 地址:海口城西学院路海南医学院综合实验楼南楼510 |
编号:
海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大型仪器使用协议
服务课题名称:
甲方(课题负责人及部门): 电话:
乙方:海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 电话:66892235
服务内容:
甲方将使用乙方提供的大型仪器: ,具体费用为: 元/小时或者 元/样品,共计 小时或 样品。耗材费 元,试剂费 元,总计 元。
甲方的基本责任与权力
1. 按照协议的付款条件按时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 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及证明文件以配合乙方的各项服务;
3. 甲方应保证从事的实验的安全性、合法性。甲方应遵守中心平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平台规章制度或实验内容超出协议承诺的范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该实验活动的进行。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或者在使用中发生其他事故,乙方有权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的基本责任与权力
1. 乙方应保证仪器的稳定、持续运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 接到预约后,应做好仪器的准备工作;
3. 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费用及付款方式
仪器使用完毕,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协议的全部款项,共计 元。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使用人签字: 仪器管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科学实验中心通宵使用实验室申请表
申请使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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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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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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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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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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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通宵使用实验室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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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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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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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工号/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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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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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使用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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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教职工工号/学号 |
人员详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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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10 时至上午 8时)
申请人签字: 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科学实验中心负责人签章: 物业签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宵使用实验室守则:
1.除非必要,否则科学实验中心基本上不鼓励学生通宵进行任何实验室活动。基于安全理由,所有教职工和学生均不可于办公时间外单独使用实验室,特別是进行需要使用危险化学物质的实验,通宵实验必须是两人以上在场。
2.申请人必須填妥申请表格,且必須由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签核通过。
3.申请通宵使用实验室者必須于申请通宵使用日期前一天得到学校物业签核通过。申请表格须交往物业处。
4.申请通宵使用实验室者必須填妥一式三份通宵使用实验室申请表——一份交予物业,一份由申请人张贴于实验室大门或需要时出示予校园保安,一份科学实验中心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