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海南医学院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海医学〔2010〕162号)规定,为做好我校2021年第一次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及初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进行通知,详见附件。
人事处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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