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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育部在第39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选流程

各单位要发动教师积极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报活动组委会。

四、推选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涉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三)要倾斜支持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扎根海岛边疆、助力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要积极配合中央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要坚持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认真遴选,优中选优,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推荐候选人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二)各单位20236月4日前报送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材料填报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至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扫描版发送到电子邮箱:hyrsc@hainmc.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秦燕,黄苗苗    电话:66893139

邮箱:hyrsc@hainmc.edu.cn


附件:1.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清单

2.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4.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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