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地理标志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函》,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及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专家信息于10月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2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yrscszk@163.com。
联系人:秦燕,66890533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地理标志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函》
人事处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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