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科大学
关于开展 2025 年上半年度博士后 日常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
根据工作需要,2025 年海南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申报工作分 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开展。为做好上半年度博士后日常经费资 助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琼人才局 通〔2024〕6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标准每人每年 15 万元,资助期不超过 2 年。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生活补助,包括工资、奖金、社会 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资助申请通过后,按年度资助标准一次 性拨付经费至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按月发放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且已完成进站手续并实际进站开展工作的在站博士 后研究人员,可申请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以下在站博士后研究 人员不予资助:
(一) 中央计划内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在职人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三)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全职在我省从事博士后 研究工作;
(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招收 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际工作地不在我省。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报送有关表格和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流动站对申报材料核实同意后,提出推荐意见并报送省委人才发展局。
四、申报材料
(一)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海南省博士后日常经费 资助申请表(2025 年上半年度)》(附件 1),及《海南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申报人员汇总表(2025年上半年度)》(附件 2),并附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批表、博士学位证书、聘用(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开题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用 A4 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到105764620@qq.com(包括附件 1、2 电子版及所有材料扫描件)。材料命名:姓名-附件名,如:张三-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张三-附件-进站审核表等。纸质装订材料要有目录及页码。
五、相关要求
各申报人员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在申报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将按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申报材料请于 3月 20日前报送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资助资金发放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因故提前离(退)站、主 动放弃或被取消资助资格的,设站单位应停发资助资金并将剩余 经费退回省委人才发展局。
联 系 人:卢利方
联系电话:66890533
联系地址:行政楼202办公室
附件:1.海南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2025 年上半 年度)
2.海南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申报人员汇总表(2025 年上半年度)
海南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5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