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海南医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海医学〔2019〕318号),经海南医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详见附件。
人事处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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