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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海南医学院欧美同学会(海南医学院留学人员联谊会)会员及理事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4-05-13  作者:  

    各直属附属医院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的意见》要求,更好地团结我校广大归国留学人员,搭建平台、拓宽渠道,积极引导归国留学人员在我校改革发展中发挥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24年第10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海南医学院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现就第一届会员、理事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海南医学院欧美同学会(海南医学院留学人员联谊会)会员、理事推荐人选应为在我校和各直属附属医院工作的广大归国留学人员中的优秀代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推荐会员、理事人选工作中要坚持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切实做到公正、择优,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代表性强、热心社会活动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推荐到海南医学院欧美同学会(海南医学院留学人员联谊会)中来

    二、推荐条件

    会员、理事人选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在各自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并在本单位本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一)会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关心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热心参加欧美同学会活动,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愿和能力。

    2.具有海外留学或进修等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学习、进修或者从事讲学、研究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

    3)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担任讲师(中级)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学习、进修或者从事讲学、研究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

    4)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者对社会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入会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需经成立后的会长会批准。

    (二)理事条件

    除符合会员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4.在各自领域内有突出成就,作出突出贡献,被群众普遍认同,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三、推荐人数

    会员:推荐人数不限。理事:各单位至多推荐1名。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会员人选,理事人选既要保证推荐数量又要确保推荐人选质量。要统筹考虑留学国别、年龄、性别等因素,同等条件下,党外人士应占多数。

    (二)在推荐表(附件1“推荐意见”栏注明“会员”或“理事”,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附件1和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2024517日前报党委统战部。

    联系人:吴京京,联系电话:15289987168地址:校本部文墀楼318室电子版发送邮箱至:tzb@hainmc.edu.cn


    附件:1.海南医学院欧美同学会(海南医学院留学人员联谊

    会)会员推荐表

    2.海南医学院欧美同学会(海南医学院留学人员联谊

    会)推荐入会人员汇总表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统战部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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