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境审批
1.出访人员登陆智慧校园,选择“因公临时赴港澳团组审批手续”线上审批流程,并提交所需的审批材料(附件1:出境审批)。需注意:
(1)邀请函需有被邀请人姓名、邀请人的签章(或签字)、邀请人邮箱、邀请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并打印在公函纸上。邀请函为英文时,需再提供相应的中文版邀请函;
(2)在“因公临时赴港澳团组审批手续”中,根据出访任务(教学、科研等)选择相应的职能部门审批;
(3)若使用科研经费开支,需提供立项通知、任务书等。
2.审批通过后,出访人还需按照学校人事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的外出请假手续。
3.出访人员要在出访前至少2个月提交申请。
二、通行证办理
出境审批通过后,党委统战部工作人员会联系出访人,出访人按要求提交材料(附件2:通行证办理)。
1. 新办通行证需提交证件照。照片须在指定地点拍摄并冲印出来(整版提交,请勿裁剪)。
因公护照和签证照指定照相馆:(1)渡边摄像,海口市国贸三横路富成大厦一楼,电话:68586036;(2)丽精彩, 海口市文明东路31-5号(美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一楼),电话:65352997;(3)鸿成冲印,海口市国贸路13号森堡大厦副楼,电话:66760550、13876963036;(4)克隆摄影,海口市海府路7号(东湖公交站),电话:65378888、13322089711;(5)金茂数码冲印,海口市国贸玉沙路中盐大厦1楼,电话: 68593588、1313892204120。
2.出访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出访时间、出访地区、出访线路等,严格执行出访任务。不得延长访问时间或增加访问地点,不得更改航班。
三、入境管理
1.入境3日内,出访人务必将通行证归还至党委统战部。归还通行证前,请自行复印留底,用于报账。如通行证归还,即认为已留底。
2.入境14日内,出访人根据出访实际情况填写《任务执行情况公示表》(电子版),提交出访报告(电子版)(附件3:入境管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627561566
联系地址:城西校区文墀楼318室 党委统战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