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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改进学校新闻报道提高新闻质量的通知

    时间:2025-07-25  作者:  

    二级单位、部门,各直属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提升新闻报道质量,经校领导同意,现就学校官方平台新闻信息发布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新闻内容

    聚焦中心工作学校官网首页“海医要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内容重点围绕学校发展战略与中心工作,优先发布学校重要会议决策部署、重大工作成果、重要发展成就,国家级、省级荣誉获得情况以及党委书记、校长重要活动等内容。学校层面一般事务性工作和副校级领导活动内容发布在新闻网“头条要闻”和各相关板块栏目。

    )突出成果展示。学校新闻着重展现改革发展、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领域取得的实质性成果;各类竞赛获奖新闻突出国家级、省级奖项及团队、个人突破性成绩。

    )严控报道范围。一般事务性工作,部门、二级学院内部活动、常规会议等内容不纳入学校平台主要新闻板块,按内容性质可发布在新闻网“缤纷校园”“院系动态”以及相关条块栏目;非全校性、非重要的安全检查、教学检查、各类会议等工作,若无可提炼的成果或典型经验,不纳入“学校新闻”板块;各类重复性检查的工作、同一项目不同阶段的工作,原则上每学期只报道一次。

    (四)强化新闻时效。新闻发布应及时高效,确保信息时效性与准确性,避免滞后报道。重要新闻应在发生后24小时内发布,一般新闻应在48小时内发布。

    (五)用好“大宣传”机制。学校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事件、重要成果相关新闻报道,除邀请校外新闻媒体外,应通过学校“大宣传”机制,由各二级单位和部门相关平台进行转载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范围,进一步提升影响力。

    二、规范统一格式

    )精简文字篇幅。除发布重要活动领导讲话原文外,单篇新闻字数原则上不超过800字;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类新闻原则上不超过1200字,突出主要核心信息,避免无实际内容的形式化冗长叙述

    )规范图片使用。单篇新闻配图原则上不超过5张,图片应主题明确、画质清晰,杜绝无关场景或重复性画面;不得使用摆拍、过度修饰图片。

    规范姓名表述学校校级层面的新闻中仅体现校领导职务和姓名,不出现中层干部具体的职务和姓名;多人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XXX、XXX等”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统称表述。

    三、规范审核管理

    二级部门、学院和附属医院在投稿前,应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单位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导向正确。党委宣传部收到稿件后,再次按照“三审三校”的要求进行审核修改,重点把关政治方向、内容质量及格式规范。重要新闻需报请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新闻质量和舆论导向。

    二级单位和部门、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新闻报道工作,进一步提高新闻稿件质量,充分发挥学校官方媒体平台的宣传窗口作用,全面、客观展示学校发展成果与良好形象。



    党委宣传部

    20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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