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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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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督导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掌握本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及其他培养工作进度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于第12—15教学周(11月11日—12月6日)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培养中期检查。
本次检查将分为院级自查和督导检查两个阶段,院级自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课程建设、运行与考试情况(重点是各学科专业的专业课以及各门通识课),基地(含规培基地及专硕专业实践基地)管理,研究生管理,实践教学及其督导情况,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审、中期考核、延毕学生的预答辩、答辩等工作的开展及相关资料的管理情况。督导检查自第13周开始,院级督导按照交叉互督的原则对相应二级学院的研究生教学培养中期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校级督导对部分学院的研究生教学培养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自查工作,协调配合校级检查组开展工作。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中期检查实
施方案
2.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中期检查表
3.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督导评价体系表
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海南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