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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医科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的监督,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等工作,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我校于2021年9月成立海南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语委会”),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语委会主任。

语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教务处处长担任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促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

2.制定并完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     

3.加强与上级语委办的工作联系,按时完成上级语委办安排的各项工作。     

4.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5.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迎检整体工作。

6.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年度总结与档案管理。




海南医科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 信箱:jwc@hain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