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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院、系(部)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12-12-25  来源:海南医学院   点击量:

 

海南医学院院、系(部)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院、系(部)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一、教学管理机构设置
1、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
成员:学院党政领导
秘书:教务处处长
2、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我院各院、系(部、室)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管理干部组成。委员由院长聘任,每届任期3年。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人选由院长提名,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教学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处。
3、教学职能部门:教务处、成人教育处等。
4、教学业务部门:各二级院系部。
各院、系(部)也可设教学工作委员会,是院、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家委员会,也是院、系(部)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要定期研究并向院、系(部)务会议提出有关建议。院、系(部)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院、系(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二、教学管理职责
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院长全面负责学院教学工作,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学院院长重点放在教学和教学改革领导与宏观管理上,定期听取主管教学副院长有关教学工作的汇报并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
2、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协助院长对学院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进行指挥和领导,通过职能部门的作用,统一调动学院的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统一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及信息反馈。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有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提出教学工作目标,近期教学工作计划及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协调各院、系(部)及各部门加以实施。充分发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咨询作用,定期征询和听取师生员工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的经验。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职责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工作专家委员会,也是学院教学和教学改革的咨询机构。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在职)。主要职责是:
1、拟定学院专业发展的规划和确定专业的设置。
2、审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3、审议重点专业、重点课程与教学研究课题。
4、进行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教师教学工作评估并确定其评定的等级。
5、评审优秀教学成果奖。
6、评审优秀教师。
7、审查和处理重大教学事故。
8、对教学管理等方面起咨询作用。
院级教学管理职能部门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院长对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院、系(部)教学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2、对学院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院长决策。
3、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提出本院制(修)订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
4、提出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性意见。
5、提出修订各专业实习计划的要求并进行审核、报批;审定教学基地建设管理条例,提出教学基地的检查、评估方案,协助各院、系(部)开展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
6、组织全院教学检查和评估,深入各院、系(部)、教研室检查教学工作,并及时对专项、学期或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7、负责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升留降级、休学、退学、复学、转学)及毕业、学位授予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
8、编制教学校历、下达教学任务、审核任课教师和教学进度。
9、领导、组织各种考试工作。
10、提出教学业务费、教学设备经费、教学物质的使用原则与规定。
11、负责教材工作,提出编写教材、讲义工作计划。
12、组织指导全院电化教育工作。
13、提交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14、配合人事处提出聘任、兼聘教师条件、聘任方案,提出师资建设计划,参与引进教师的考核。
15、配合做好各院、系(部)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教学秘书的选择。
16、参加职称晋升的评定。
17、统计、审计相关的教学工作量。
院、系(部)级教学管理职责
各院、系(部)是学院领导下的相对独立的教学工作二级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学院提出的教学计划实施意见及要求,协助制订教学计划的方案。
2、依照学院提出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组织编写和审核教学大纲。
3、依照学院提出的各专业实习计划的要求及教学基础建设管理要求,主持制订本院、系、本专业本学年毕业实习计划、实施方案及教学基地的建设规划。
4、抓好教学质量。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教学工作;认真组织并督促检查抓好各级教师课前备课、撰写教案,积极探讨教学改革,注意更新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的逐步提高;制定教学检查制度,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教学运行机制。
5、组织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负责教师师德和教学工作量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及效果、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与研究和其他教学兼职如班主任、辅导员的完成情况)。
6、认真抓好教师队伍的建设,重视并抓好各级教师的继续教育,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组织年长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鼓励中青年教师参加各类在职培训,注意发现和培养本部门的骨干教师。
7、根据学院教学校历和各课程教学进度负责本部门教学计划的组织、课表的编制、任课教师的安排等工作,保证本部门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8、制定本院、系(部)课程建设规划、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推荐优秀课程参加省、市级及学院重点课程评审。
9、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负责汇总考试成绩和总结,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协助做好学生升、留(降)级、休学、退学、复学及转学工作。
10、认真抓好学生管理,注意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抓好学生素质教育;负责本系的稳定与团结。
11、对教师、学生违反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根据学院有关条例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
12、做好教学资料的积累和教学档案的建设工作。
13、掌握各科教师授课、缺课、代课、补课和调课的情况。
14、认真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教学基层组织——教研室的职责
教研室是按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教研室要重视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其主要职能是:
1、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
2、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
3、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的建议,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
4、加强相关科研室、实验室、资料室的基本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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