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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1-2012学年教学奖励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6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医学院教学奖励办法》(海医学〔2009〕110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组织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学单位及带教教师、优秀教学服务单位及个人、新办专业建设先进单位及个人奖励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6月25日-7月9日,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评审本部门优秀教学单位、个人,并推荐优秀教学服务单位、个人。于7月10日前将评优名单、申报表、支撑材料报送教务部教务科。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2;申报表见附件3、4、5、6、7、8。

2、教务部、组织人事部、质控办及其它相关教学管理监督部门对上报的优秀教学单位及个人提出初审意见。

3、8月底,学校组织审核及评选。

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教学奖励相关文件,并对评选结果严格把关,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学单位/个人推荐名额表

2. 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学服务单位/个人推荐名额表

3. 2011—2012学年度优秀二级教学单位申报表

4. 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学基层单位申报表

5. 2011—2012学年度优秀带教教师申报表

6. 2011—2012学年新办专业建设先进二级单位申报表

7.2011—2012学年新办专业建设先进三级单位申报表

8.2011—2012学年新办专业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