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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评审结果及组织开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4点击数:

海医教务〔2011〕68号

关于公布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评审结果及组织开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的通知》海医教务〔2011〕50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各二级学院、部(系)、中心、实验室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申报工作,通过初评后共申报创新性实验项目47项。经过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20个并按要求公示,现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为促进项目的高效、顺利开展,开题由学院组织。现将开题报告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会时间及地点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二、开题报告要求

1.参加人员

1)由学院成立开题答辩专家组,不少于5人。

2)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组其他成员参加旁听,也可补充答辩内容。

3)组织相关专业的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观摩,鼓励面向全校学生。

2.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海南医学院创新性实验项目开题报告》一式五份(见附件2),并于开题答辩前两天送交专家组成员审阅。

3.项目负责人要求用PPT介绍项目内容,用时不得少于5分钟,内容应侧重于项目的技术路线、创新与特色、计划与进度、经费预算等。答辩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4.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题报告会,未通过者,须继续组织答辩,开题答辩通过后,将开题答辩决议(见附件2)于2011年12月5日前将开题情况报至教务部。

附件:1.《海南医学院创新性实验项目立项一览表》

2.《海南医学院创新实验项目开题报告》

3.《海南医学院创新实验项目开题答辩决议》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