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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关于征集我校校训、校徽和校歌的通知

作者:admin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05-01-28

校训、校徽、校旗和校歌共同构成大学的形象识别标志,是一所大学内在精神、办学理念、文化传统和外在形象的高度凝结与展现。为培育和弘扬海南医学院精神,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丰富我校良好的公众形象,传播我校独特的文化理念,增强师生及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持久有效地开展知校、爱校、建设名校的工程,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师生、校友及社会人士征集海南医学院校训、校徽和校歌。征集方案及要求如下:
  一、作品要求
  ㈠ 校训:言简意赅,寓意深远,催人奋进。对校训的文字、字体、书写者、出处及寓意要另作文字说明。
  ㈡ 校徽:构思新颖,主题鲜明,庄重大方,简洁明了。徽型为圆型、双色。徽面由中心徽记、中文校名(海南医学院)、英文校名(HAINAN MEDICAL COLLEGE)及建校时间(1947年)构成。作品要绘出色彩、墨线、图样,标明标准色彩和各部位的制作尺寸,并附详尽的文字说明。

  ㈢ 校歌:简洁明快,寓意深长,韵律流畅,激情昂扬。为合唱曲式。校歌创作征集分为歌词征集和作曲征集两阶段。
  ⒈歌词的征集。歌词要体现时代精神和现代大学教育的本质;体现我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体现我校“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目标的内涵。应征的校歌歌词,将从2005年1月起,陆续在校报上刊登,供师生赏析评议,供作曲家选择谱曲。
  ⒉歌曲的征集。在校歌歌词公布后,曲作者可选择谱曲应征。应征形式可以曲谱或制录成音乐伴奏和演唱的CD应征。
  以上各类作品必须能够反映海南医学院的自然、人文和历史特点,体现学校的文化底蕴、人文精神和办学理念;体现我校倡导的自强不息、团结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内涵;既符合高校形象识别标志的规范标准,又具鲜明的特色和象征性;既富于时代性,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如需了解我校的历史沿革和基本情况,可登录:http:∥www.hainmc.edu.cn 。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一经采用,作品著作权归学校所有。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征集时间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三、交稿办法
  
稿件请交至我校宣传新闻部,邮箱:hy6988955sjc@163.comhy6988955sjc@sina.com.cn 邮编:571101;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联系人:吴建辉,曾梅;联系电话:0898—66893749。
  四、评选奖励
  校训、校徽和校歌的征集与评审将坚持“广泛、公开”的原则,按照民主程序进行,由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征集的日常工作由学校宣传新闻部负责。来稿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在校训、校徽和校歌歌词、歌曲来稿中分别遴选出入选方案或作品各三件,分别奖励人民币300元,再从中确定中选方案或作品各一件,其中校训、校徽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校歌歌词、歌曲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