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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南医学院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2011-01-13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1-01-13

各院、部(系),各二级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是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地方政府共同组织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赛事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奥林匹克”盛会,成为国内各个高校展示科研、教学能力和学生科研水平的重要窗口,成为社会选拔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成果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得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二级院、部(系)的大力支持,大学生投身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已经形成良好的氛围,参与面不断扩大,成绩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效益。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争取更优秀的成绩,选拔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第十二届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海南省赛区决赛。同时,为深化创新型青年人才开发计划,培养广大青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海南又好又快发展多作贡献,迎合这一契机,学校团委、科研部、教务部决定,共同举办海南医学院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 追求真知 勤奋学习 锐意创新 迎接挑战
二、竞赛章程及评审办法
本届竞赛遵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作品资格审查遵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作品评审遵从《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以上文件参照往年)
三、竞赛日程及要求(2010年12月—2011年10月)
竞赛日程:
1、2010年12月25日—2011年1月15日,各院、部(系)成立竞赛组织协调机构,开展竞赛的宣传、动员及相关培训,竞赛启动。
2、2011年1月15日—2月17日,参赛者作品准备、完善阶段。
3、2011年2月18日—3月7日,参赛者递交作品到所在院、部(系)团委。
4、2011年3月8日—3月14日,各院、部(系)举行初赛、初评,确定提交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并为进入复赛的作品聘请指导教师,对作品质量进行提升。
5、2011年3月15日—3月20日,进入校级复赛作品递交校团委,主办方将联合各院、部(系)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进入校级复赛的作品。
6、2011年3月23日—4月2日,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校级复赛评出参加校内决赛的作品。
7、2011年4月6日—4月14日,主办方举行校内终审决赛。
8、2011年4月15日—4月24日,主办方组织专家就推荐参加第五届“挑战杯”海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优秀作品进一步完善。
9、2011年4月15日—4月27日,主办方举办海南医学院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展(进入校级决赛的作品)。
10、2011年5月,主办方根据校内决赛结果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五届“挑战杯”海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1、2011年6月,海南省主办单位组织报送海南省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2、2011年10月,全国终审决赛。
具体要求:
1、院、部(系)开展培训内容详细参照《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指南》
2、参赛作者按要求认真填写《海南医学院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并向院、部(系)提交完整作品,同时报送电子版;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需提交申报书和参赛作品(各15份,A4纸打印),参赛作品附在申报书后,不要进行任何装祯。各院、部(系)负责填写《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作品汇总表》。所有申报资料均需电子文档。复赛阶段入围决赛的作品均要求于20114月上旬完成详细、完整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加决赛。
四、参赛作品
1、参赛资格要求。凡具有正式学籍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大赛资格评判委员会将对参赛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参赛作品类别。参赛作品申报分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建议。要求论证严密、文字简洁、有说服力,经得起理论推敲和实践检验。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应用性进行综合评定;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咨询报告。主要从成果的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规范性、应用性、研究方法、语言逻辑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3)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科技发明和技术开发。又分为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根据其新颖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4、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赛作品中,每篇学术论文8000字左右,社会调查报告15000字左右,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5、鼓励申报已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
6、参赛作品说明。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对于不论作者是否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参赛作品须由作者本人或竞赛小组集体申报,每件作品需要有一至三名相关专业专家学者指导,或有1至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推荐。
7、参赛作品在选题上要关注现实,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要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创造性,科技发明制作要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要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
五、表彰奖励
校内选拔赛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海南省决赛。全国比赛结束后,将对本届竞赛获奖个人、获奖集体、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六、组织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名单
顾 问:李永春
组 长:廖小平
副组长:陈玉民 陈志斌 黄元华
成 员:符琬聆学校团委书记
林英姿 教务部主任
谢毅强 科研部副主任
组织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临床学院团委办公室,由临床学院团委书记王晖慧任办公室主任,黄仕功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院、部(系)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组成由主管领导牵头,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专业指导教师等人员共同组成的组织协调机构,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发挥我校科研资源的优势,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同时深入到教研室、实验室进行广泛宣传和作品发掘,保证作品申报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对本院、部(系)“挑战杯”竞赛工作的指导。
2、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各院、部(系)要精心组织安排好本单位“挑战杯”竞赛工作,进一步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要向参加竞赛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及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团组织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挑战杯”这一品牌在学生中产生广泛的影响,让更多学生参与到学术科技活动中。
学校将根据各院、部(系)申报的实际情况设立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出学生及指导教师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共青团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科研部 教务部
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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