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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1年合作资助出国留学人选的通知

2011-01-18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1-01-18

海医组人〔20111

关于遴选2011

合作资助出国留学人选的通知

各院、部(系)、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琼教外〔20115号)精神,现就遴选2011年合作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我校有关教师进修的规定的专兼职教师均可报名。

二、推荐办法

(一)各单位应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师。

(二)遴选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步骤为: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公布,同时报送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审定后再上报省教育厅。

(三)推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三、相关费用

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要求按照琼教外〔20115号文规定执行,报名费和评审费由申请者个人自理。

四、资金管理

选派出国留学人员项目人选,所需费用按照《海南医学院教职工外出学习及在职攻读学位管理规定》(海医学〔2007103号)和《海南医学院关于合作自主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有关事项补充的通知》(海医学〔20053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在2011419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向所在院系部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部门在2011318日前向组织人事部提交申请人的材料及推荐意见;

(三)学校在201144日前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六、其他事宜

经主管部门评审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除按规定与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外,还必须与学校签订相应的协议书等事宜。相关文件及表格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下载。

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66893139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从校园网下载)

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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