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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关于开展校园建筑物命名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6-10-25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6-10-25

校园建筑的命名,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的建设与管理,使校园文化建设与校园总体规划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增加认同感,增强凝聚力,共同挖掘学校的精神品质与人文内涵根据《海南医学院文化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海南医学院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党委宣传部2016年工作要点》中工作安排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征集城西校区校园建筑物名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8座需要命名的建筑如下

标号

需命名建筑物

1

第一教学楼

2

第二教学楼

3

第三教学楼

4

第四教学楼

5

一、二期学生公寓

6

三、四期学生公寓

7

五期学生公寓

8

行政办公楼

二、命名的基本要求

1命名要突出学校地域特点和办学特色,富有感召力、凝聚力和鲜明的时代特征,能体现我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人文精神、校和师生风貌,具有关联性、教育性。

2、采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寓意深刻,发音响亮,易读易记如建筑以“楼”、“园”、“苑”等为结尾字;每个命名由3至4个汉字组成,避免出现生僻字;应征者应对每个命名的基本理由作简要说明并对命名涵义附有简明阐释。

3命名风格应与周边景致、校园整体协调一致,充分考虑所在方位的标示作用。

4命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符合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或不健康色彩。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


四、评选及奖励

截稿后,学校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待录用命名方案,并通过网络公开投票方式确定出最终录用方案。学校将给予最终录用方案投稿人适当奖励并颁发纪念品


五、投稿方式

请直接点击以下链接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填写完整信息后提交:

https://www.wenjuan.com/s/3uqY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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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1.所有来稿均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录用及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海南医学院所有。

3.学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事先说明)。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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