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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关于公费订报的公示

2012-11-19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2-11-19

我校2013年公费订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公费订报的有关规定及各单位、各部门所报订报纸公示如下:

一、我校公费订报的有关规定:1、可公费订报的部门以学校第五次全员聘任设置的部门为准;2、学校党政管理部门、工团组织、教学科研部门、教学支持部门、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二级院、部(系)各教研室所订报纸均为上级部门要求订阅的党报党刊;3、临床学院(附属医院)各单位的报纸由临床学院(附属医院)自行订购;4、各部门专业杂志、报刊不在学校公费订报之列。

二、各单位、各部门所报订的报纸详见《海南医学院2013年公费订报纸明细表》,具体内容请查看校园内网“校内通知公告”栏。

个别需要变更报纸种类的单位或部门,请于1123日前,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报到本部吴丹榕同志处。愈期不再办理变更订阅报纸的有关手续。

公示时间:2012111920121123

公示监督电话:66893749

宣传新闻部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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