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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2-06-29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2-06-29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
为做好2013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依托省属高校和省属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已正式批准设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2、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3、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共享的仪器设备不在此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重点实验室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其依托单位匹配资金与专项资金比例不低于11
2、执行政府采购;
3、每个实验室申请经费额度在50万元以内。
三、在线申报及流程
所有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申报。各依托单位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ywgl.hnkjonline.net)在线填报。  
(一)注册帐号。登陆海南科技在线,点击在线申报,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必须且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请各重点实验室提供联系人姓名、职称、电子邮箱,由科研部创建项目申报人。
 (二)在线填写。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资金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本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四)上报纸件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
四、注意事项
(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  

(三)申报书中未签字、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713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由于我校即将放假,请各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人201276日上午930-1130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研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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