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本次书香苑选房工作已基本结束,针对大家提出的购房合同等问题,现作如下说明:
一、由于书香苑项目土地变性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之中,尚未具备国家规定的预售条件,因此,本次选房属于学校内部认购,暂不签订购房合同,只做资格确认(选房确认书)。待条件成熟时,再统一签订购房合同。
二、本次所收购房款全部存入共管账户(学校、大韵和公司及省五建公司三方共管),学校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建设。
三、大韵和公司所采取的购房优惠措施(即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优惠100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60%房款优惠50元/平方米)属企业自行促销行为,学校将督促大韵和公司兑现承诺。
四、请大家按照学校的规定及时交纳预付款,否则,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五、购房贷款问题按《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2011年第一期经济适用房及书香苑商品房分配方案〉等的通知》(海医〔2011〕45号)执行。
六、本次选房后所剩住房如何分配另行通知。
海南医学院住房分配工作执行小组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