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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海南医学院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12-12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1-12-12

海医办〔2011〕9号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部、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南医学院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海医〔2011〕46号,以下简称《方案》),确保我校“文明大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广泛动员
各二级单位和部门要深入学习和落实《方案》的有关要求,领会《方案》的精神实质,让每一位师生员工知晓并参与到“文明大行动”中来;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文明大行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计划先行、抓好落实
文明大行动”是全校性的活动,且时间跨度比较长。为此,在深入学习和领会的基础上,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承担起相关责任和义务,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分别在2012、2013年年初制订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本年度“文明大行动”工作计划;其他单位和部门,要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和部门的工作实际,于年初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后,各单位和部门要全力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年底要有工作总结。
三、突出重点、强化特色
各二级单位和部门,尤其是教务部、科研部、附属医院、学工部、国资部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等职能单位和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学生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实际,分别以“文明教学”、“文明科研”、“文明医疗”、“争当文明学生”、“文明管理”、“文明服务”等为主题,制订贴近本系统工作实际、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文明大行动”工作计划,营造我校“文明大行动”百花齐放,欣欣向荣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学校“文明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学校文明办”)拟于近期召开领导小组和有关牵头、责任单位及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会议,专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文明大行动”2012年年度工作计划交到“学校文明办公室”(设在宣传新闻部)。
联系电话66893749,联系人:杨钥。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文明大行动

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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