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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7-04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1-07-04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2012年申报项目共分三大类,即: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学校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的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五)己申请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三、立项、申报数额

2012年省教育厅项目拟立项185项,其中: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65项,人文与社会科学类80项,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40项。

各校项目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各校推荐项目数额如下:

(一)本科高校(185项)

海南大学 60

海南师范大学 40

海南医学院 30项(其中附属医院10项)

琼州学院 20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15

海口经济学院 15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5

(二)高职高专院校(90项)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10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0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10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10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0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10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5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5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5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5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申报项目须兼顾不同科类、成果形式;

(三)所报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反映学科发展前沿趋势,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四)高职高专院校以教学研究为主,要突出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研究;

(五)教育管理及教学改革研究要关注当前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要突出问题意识及解决现实问题的研究;

(六)教改项目原则上要求学校先立项,要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课程建设进行,未纳入学校教改范围的项目不得申报。

五、项目申报的程序

(一)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须在1015日前完成;

(三)除网上申报外,项目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填写《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可从海南省高等教育网下载);

(四)各校学术委员会(或教学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签署评审意见(教改项目须由学校教务处做出初审意见);

(五)各二级单位统一将纸质《申请书》17份及电子版《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1份及电子版于926日前报送科研部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申请书》,不按规定填写的,不予受理;

(三)我部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

(四)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21月;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12012年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22012年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海南医学院科研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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