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2011〕6号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部、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及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不断规范和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全面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现就抓好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开展自查及迎接上级部门专项检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抓好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做好迎接教育厅检查和教育部抽查的各项工作,特成立海南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春、廖小平
副组长:吕传柱、曾 渝、陈玉民(常务)、陈志斌、黄元华
成 员:孙公凯、牟忠林、李伟、黎岳南、谢协驹、刘明生、张 伟、陈 灿、李巍景、刘俊杰、林英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为:
主 任:陈玉民(兼)
副主任:李 伟、黎岳南、张 伟、陈 灿、林英姿(常务)、吴江生
办公室挂靠在教务部,工作人员由教务部及人文社科部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 各阶段的主要工作
(一) 对照检查阶段(3月底之前)
结合全国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对照《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查找在加强领导、教学科研机构设立、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二) 认真整改阶段(4月上旬之前)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并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4月6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上报省教育厅思政处。
(三) 迎接专项检查阶段(4月上旬至5月中旬)
在抓好全面整改工作的基础上,以确保“合格”为目标,做好迎接教育厅检查和教育部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 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开展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部署专项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自查和迎接专项检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制订整改计划,并抓好落实;负责制订专家进校检查的计划及工作安排。
教务部: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任务;根据课程建设标准完善教学管理、下达教学任务、抓好教学质量,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我校重点课程建设,安排领导参加思政理论课听课。
人文社科部: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任务;根据课程建设标准及教学任务实施教学;在开展自查、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和抽查中,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搞好本职工作。
党委办公室:积极搞好沟通和督查督办工作;协调落实党委会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事宜,并督促落实;协调党委主要领导参加思政理论课听课。
院长办公室:积极搞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协调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校长办公会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事宜,并抓落实;协调校长、副校长参加思政理论课听课;搞好上级部门进校检查期间的接待工作。
组织人事部:按照教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抓好我校思政队伍管理和建设,落实教师选配、把好政治方向、加强培养培训;逐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岗位津贴和课时补助;对现有思政队伍情况开展自查、落实整改,确保思政专项检查中思政队伍的达标。
科研部:创造条件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参评各种科研成果奖等;按照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要求,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建设。
医学教育研究所: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
国资部:配齐或改善人文社科部的办公条件、教学设备,满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办公需要。
图书馆:确保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图书资料。
发改中心: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财管中心: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立项等相关经费。
附件: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