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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海南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1-02-12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1-02-12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作用,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请各单位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专项的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申报纸制材料一式三份,纸制材料必须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2、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是项目论证和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必须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
  相关附件主要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近两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2)成果证明。
  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科技成果鉴定、成果登记、查新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标准以及省级以上科技项目验收证书等。
  4、装订要求:按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主要研发人员、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成果证明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二、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201135日前报送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海南医学院科研部

20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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