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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返岗工作的通知

2020-02-04
编辑:吴乾圣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20-02-04

各部门、单位:

按照海南省委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和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结合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春节后返岗工作的通知》(琼事管发〔2020〕5号),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春节后返岗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当前形势“三个没有过去”的阶段性特征和当前防控工作的“三个需要”,全面加强党对抗击疫情工作的领导,毫不松懈地把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以下工作:

(一)继续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特别是湖北籍留校及离校未返乡学生、赴湖北探亲度假师生、外籍教师和学生等)的分布情况、假期流动、居家生活、返校计划等情况,督促教职员工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和自我健康观察,并准时准确完成情况日报工作,人事处将对此工作进行抽查。

(二)按照《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海医学〔2020〕21号),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校园整体防疫、办公场所全面消杀等工作,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

(三)周密安排延期开学后带来的教职员工返校、教育教学组织、疫情防控应急等问题,按照《海南医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迟开学教学运行预案的通知》(海医教务〔2020〕8号),加快推进“互联网+教学”,开展网上教学和学习,确保假期“停课不停学”。党政管理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延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维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创新办公方式,灵活安排工作。

二、严格执行返琼隔离措施

(一)现在仍在湖北的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湖北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鄂返琼。

(二)符合返琼条件的教职员工,按如下情况执行:

1.有相关医学症状的教职员工,严格按海南省集中医学服务管理要求执行;

2.返琼前14日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无相关医学症状的教职员工,按照海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居家医学观察14日,服从当地社区和学校的健康服务管理,早晚两次测量体温,记录并报告二级单位和社区管理人员;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其他地区返琼、无相关医学症状的教职员工,返回海口后须立即向所在二级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社区要求填写健康说明,提供本人近14日个人健康记录,同时实行不低于14天的居家自我健康观察,早晚两次测量体温,记录并报告二级单位和社区管理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前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海南医学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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